符合欧盟RoHS
村田欧盟RoHS指令的应对体系
1860 0 0 2019-08-07
欧盟RoHS指令的应对体系
1996年我公司制定了首版“限制使用环境负荷化学物质管理表”,从很早阶段开始就致力于削减和不含有害化学物质的活动。
在首版“管理表”中,我们就已经开始将欧盟RoHS指令中规定的6种物质归纳为环境负荷化学物质,并把它们定为限制使用和含有的对象,开展了不含禁用化学物质的活动。
- 符合旧指令 (2002/95/EC)
水银、镉、特定的溴系阻燃剂至1990年全部废止,用于表面处理的六价铬、用于连接的端子和焊接中的铅也于2004年末全部废止,并在之后的新规定中也禁止使用。 - 符合新指令的措施 (2011/65/EU)
» 采用了含铅的电介质陶瓷的低电压陶瓷电容器结束豁免
根据欧盟委员会决定2010/571/EU(2013年1月生效),修改附录III(豁免清单),我公司的部分产品(*2)被列为不符合RoHS指令的产品。
我公司应对这一变化,研发不含铅的材料并调整产品设计,截至2012年6月已改为能符合RoHS指令的替代品。
» 在限制物质中追加特定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类
欧盟委员会委任指令(EU)2015/863(2019年7月生效),修改附录II(限制物质清单),特定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类(*3)首次被列为限制物质,含有特定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类的电子电器产品(EEE)被禁止销往欧洲经济区(EEA)内。
我公司应对这一变化,研发不含特定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类的材料并调整产品设计,截至2019年1月已改为能符合RoHS指令的替代品。
在客户和供应商的协助之下,自2006年1月起,村田实现了供应完全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产品。新指令(2011/65/EU)适用下的修改(2013年1月、2019年7月)适用后,也一直保持这一体系 (不包括因客户的特殊要求而提供的一部分产品) 。
*2 关于“铅”被用于额定电压少于125VAC或250VDC的陶瓷电介质材料电容器和使用该元件
*3 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 [简称:DEHP]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[简称:BBP]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[简称:DBP]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[简称:DIBP]